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物资管理制度

2017-12-2033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

办公室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使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物资得到更好的管理及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室物资分为办公室用品、装饰用品、体育用品、处理品、医疗用品、其他用品,共六大类。

第三条 借用方应在办公室工作时间内借用和归还物品,即周一、三、四中午12:00—12:50.每天晚上7:00-8:00。如遇特殊情况,可视情况对申请予以许可。

第四条 各部门因开展活动而需要购买新的物资时,应填写好物资入库申请表格并提前48小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2807981589@qq.com。秘书部成员收到申请表格后,应及时规划物资放置点以及按照表格中填写的物资入库时间派人到场清点物资,并及时更新物资清单。

【附表五《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物资入库申请表格》】

第五条 办公室物资由秘书部统一管理。各单位如需借用办公室物资应提前48小时向秘书部申请,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2807981589@qq.com,经秘书部确认后方可以借出;秘书部成员在借出物资前应确认物资的完整程度,并清点好物资数量。租借物品者不能擅自把物品转借给他人,在使用期间应爱惜物品、确保物品完好。

【附表六《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物资借用申请表格》】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各单位归还物资时,应有秘书部成员在场确认物资的完整程度,清点好物资数量并将物资放回原位。

第七条 申请借用物资的单位必须按时归还物资,没及时归还的,办公室值班人员应立刻追回,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 在使用办公室物资期间,如有损坏,请该借用者填写好物资损坏/遗失登记表格,并在一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2807981589@qq.com。同时,由借该物资的部门负责修复或偿还,并予以记过。

【附表七《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物资损坏/遗失登记表格》】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各部门在举办活动后,如出现物资消耗的情况,应填写好物资消耗情况表格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2807981589@qq.com。秘书部成员在收到表格后应及时确认情况,并及时更新物资清单。

【附表八《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物资消耗情况表格》】

第九条 

第十条  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未经允许不得将办公室物品私自外借或挪为己用,一经发现,必将其记过,并按情节减低其期末评优分数。

第十一条  办公室内的物资由秘书部负责管理,每个月清点一次。如有添加、借出及遗失物资需及时做好登记,制作成电子版备份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内公布于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QQ群。如发现有物资遗失应及时查看记录。

第十二条  请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出借归还程序,未按程序执行的原则上不给予批准;若因此造成活动不能顺利开展等后果,责任自负。

*附表请查看文件夹【申请表

 

注:

1、最终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秘书部。

2、对规定有异议可提出,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秘书部有权作出适当修改。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〇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