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畅通学院与教师、学生的联系渠道,面对面听取师生对学院以及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师生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学院党政领导接待日(以下简称“接待日”)。
一、接待安排
接待日原则上为每周周一上午9:00-12:00,寒暑假不作安排。由院长、书记、副院长轮流进行。具体接待地点为各党政领导办公室。详情如下:
周次 | 接待领导 | 接待地点 |
第4、7、10、13、16、19周 | 钟书能院长 | A6-211 |
第5、8、11、14、17周 | 张四友书记 | A6-206 |
第6、9、12、15、18周 | 乔世燕副院长 | A6-212 |
二、接待对象
学院全体教师与学生员工。
三、接待要求
1. 请来访人员于来访当天至A6-209办公室预约登记;
2. 接待领导需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政策,热情回答来访者的询问,解答提出的问题;
3. 对提出的问题,能够解决的马上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记录在案,接待日后研究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或解决有困难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对提出的有利于学院发展和促进学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或涉及学院工作的重大问题,可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4. 如遇值班领导外出无法接待,应事先告知并更换接待人员。
5. 记录人员需做好接待记录并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党政领导接待日办理登记表》。
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