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理教务[2023]第3号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现将本学期开学补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公共基础课教学单位应于3月12日前完成开学初考试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各专业课教学单位应于3月19日前完成开学初考试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
二、开学初考试课程补(缓)考安排在本学期第5—6周(3月27日-4月9日,含周六、周日)进行。考试时间统一为2小时,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晚上19:00—21:00。
开学初考试工作安排
三、公共基础课补(缓)考时间由教务处安排(见附件);专业课补(缓)考时间由各开课学院确定,但不得超出上述时间范围。
四、考试课室由教务处负责安排,考试座位由主考教师负责安排(一律双隔位),监考人员由开课学院根据补考人数作相应安排。
五、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返校参加补(缓)考的学生,由开课单位确定是否安排线上同步考试。
(一)公共基础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031008)、思想道德与法治(35104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51046)、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51044)安排线上同步考试,其他课程不安排。
(二)专业课:各专业课是否安排线上同步考试由各二级学院确定并及时通知学生。
(三)线上同步考试工作流程如下:
1.考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线上考试申请,学院审核批准后将信息报开课单位;
2.开课单位汇总考生信息,做好考试安排,并提前向教务处报备;
3.考生所在学院根据考试时间做好线上考试监考安排(包括监考人员安排、线上考试视频监考安排以及线上超星线上考试软件发放等);
4.考生应提前对网络、软件及硬件进行测试。如网络、软件兼容性或电脑硬件无法满足考试要求的,不可申请线上考试。
(四)不安排线上同步考试的,可在学生返校后再组织考试。
六、为保证后续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学初补考工作安排相对比较集中,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应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及时将补考时间及地点通知学生,做好补考学生的帮扶工作,为学生的学习备考提供便利。
考务联系人:舒长河,电话:36903021。
教务处
2023年2月28日